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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案例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2-12-03 16:29:17    浏览次数:0
导读

商标案例


海报内容中的“欧莱雅”写成了“欧菜雅”。这是5月30日上午10点当红明星龚俊在微博定时发布的一条巴黎欧莱雅的618推广博文,于是一“点”之差引发了网友的关注讨论。随后,龚俊方面删除了该条微博。

微博早在2017年就上线了编辑功能,即用户可对自己已发布的微博内容进行编辑修改。但被投放广告的微博并不支持编辑。因此,龚俊此次发布的错误博文内容,只能做删除处理。

 

中国商标网显示,截至目前,配图中被打错的“欧菜雅”已经有公司申请注册。

9008452号“欧菜雅”商标,已被北京康洁富源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第3类化妆品,商标专用权期限从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。显然,该件商标已过了期限。

那么,欧莱雅此次的失误,是否涉嫌商标侵权呢?

商标法规定1、“如果使用了别人注册的商标,可能涉嫌侵权。”2、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 

也就是说即使商标到期,还有6个月宽展期,只要在这6个月内进行了商标续展,商标还是保持有效的,如果进行了续展,海报上面印的欧菜雅其实是涉嫌侵权的。相信这个海报只是写错了字。

再来反观“欧菜雅”的申请人,是2010.03.30日申请的商标,而“欧莱雅”是1996.12.23日申请注册,更是在2006年6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。“欧菜雅”商标虽然获得授权,但也被国家局驳回只剩一个选项,欧菜雅本身是不是就有搭顺风车之嫌呢?

大家对使用商标应该怀有敬畏之心,一定不要用错。本期案例就讲到这里,大家有什么想说的,可以在下方评论,我们共同探讨。


 
(文/小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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